2023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幼儿园招生计划+收费标准
招生计划
招生对象
(资料图)
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。
招生原则
(一)公办幼儿园:由街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,报名幼儿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
1.户籍在招宝山街道,且户籍迁入(申报)招宝山街道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;
2.居住在招宝山街道;
注意事项:因公办幼儿园规模、班额限制,报名的幼儿按照“房、户一致”、“长幼随园”优先和顺序位招生原则,根据幼儿户籍迁入(申报)招宝山街道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,额满为止。超出计划部分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幼儿园就读,若不服从调剂,则视为放弃。
(二)集体办幼儿园:由街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,报名幼儿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1.户籍在招宝山街道, 且户籍迁入(申报)招宝山街道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;
2.居住在招宝山街道且居住地房屋产权属父母(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),如是共有房产,父母份额必须在60%以上;
3.非镇海区户籍,需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:(1)父母至少一方(或法定监护人)在招宝山街道有合法稳定的工作,截止招生报名日期,依法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。(2)父(母)(或法定监护人)在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有相对固定住所,截止招生报名日期,持有效居住证6个月及以上(无中断)。
注意事项:因集体办幼儿园规模、班额限制,报名的幼儿原则上按照“有房有户”“有户无房”“有房无户”等先后顺序招录。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录取,在居住证、劳动合同等符合条件的前提下,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序。
(三)民办幼儿园:
由各园自主开展招生录取工作,报名幼儿需符合《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》规定,具体以各园招生公告为准。
关键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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